来源:青海国税局
近日,青海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西宁召开。
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精神;传达了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和中税协秘书长会议及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董树奎来青调研时对注册税务师行业支持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了我省贯彻落实措施;审议通过了《青海省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行为规范》和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和省税协2007年上半年工作简结及下半年工作重点。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傅积仓局长应邀参加会议并讲话。
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国税局副局长刘文升代表省国税局、地税局对下半年行业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
一是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总局领导讲话精神,正确认识行业地位作用,遵循“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以发展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思路,依法支持和积极引导税务师事务所拓展业务空间,规范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既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行业的发展,又要对行业的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加强监管,真正实现行业监管工作的“两个转移”。他重申,凡是总局和省局文件规定的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各级税务机关都应积极地支持和落实到位;凡是执业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依法代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签章出具的涉税文书和涉税鉴证报告,都应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
二是注册税务师必须依法执业,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必须真实合法。为了减少或规避涉税鉴证风险,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一要树立依法治税理念,二要端正公正执业态度,三要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四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三是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注册税务师协会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