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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北京市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的通知

关于2005年度北京市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的通知

    2005年度北京市《高级会计实务》成绩10月24日起可以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www.bjpta.gov.cn)查询。按照《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发[2004]36号)文件要求,持有《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以及评审所要求

的其它材料的申报人可参加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参加200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实务》考

试,成绩在50分至59分的申报人持考试成绩通知单以及评审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可参加2005

年度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并且只在本年度参评有效。

    申报评审的人员须在2005年11月4日-11月10日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提交申报信息,

并于2005年11月15日-11月18日在北京财政服务大厅(阜成路15号)报送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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