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维护会计服务市场秩序,树立良好职业形象,保护招标人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投标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我会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2003年6月印发了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我会根据各地的反馈意见对第一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意见,并于2005年11月30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杨援朝
电话:010-68721166转5407
传真:010-68474986,68720138
电子邮件:yangyc@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厦6层,邮编100081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 关于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