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无忧会计网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报送有关数据的通知》(国税注字[2004]6号)和江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上报税务师师事务所有关数据的通知》(苏注税发[2004]11号)两文件的要求,各所应将有关数据列入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给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但我们发现,有些单位在工作总结中仍缺失有关数据,有些单位的数据在逻辑关系上存在问题。现再次强调有关上报内容,并请各所于11月20日之前将2004年度数据重新上报江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一、上报内容:
1、2004年度本所代理的户数,按常年代理户和临时代理户分别统计。
2、2004年度本所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户数以及占应汇算户数的比例、调增(或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3、本所开展其他涉税鉴证业务的情况和效果,以及维护国家和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典型事例。
4、《税务代理机构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二)
5、有关财务报表。
二、上报时间:
1、2004年度上报内容的前三项(按附表一的格式),请各所在2005年11月20日前以特快形式重新上报江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 jscta@jsgs.gov.cn (若发电子邮件,请在主题中注明“____事务所有关数据”)。
2、2005年度的有关数据(上述前四项)和相关内容列入年度工作总结,请于2006年1月10日前上报江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后年度均要及时上报。
3、财务报表半年报在每年7月15日之前,年报在次年2月15日前及时上报。
附表一:
税务师事务所有关基础数据统计表
事务所名称 上报数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户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户数 调增金额(万元) 调减金额(万元)
合计 常年代理 临时代理 本所代理所得税汇算清缴户数 当地应汇算总户数 占应汇算总户数的比例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调增应纳税额 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调减应纳税额
附表二:《税务代理机构情况汇总表》
税务代理机构情况汇总表
编报单位:
类别 项目 合计 有限 合伙 年龄 文化程度 备注
30岁以下 31 | 50岁 51 | 60岁 60岁以上 初中 中专(含高中) 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 研究生以上
一、税务师事务所(个) — — — — — — — — —
其中:股东总数(人) — —
二、从业人员总数(人) — —
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 — —
非执业注册税务师 — —
注册会计师 —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
律师 — —
三、注册资本金(万元) — — — — — — — — —
填表说明:1、税务师事务所个数数字截止上年12月31日。
2、从业人员(含股东、各类资格人员)的数字均按上年底前实有人员分别填写。
3、注册资本金按改制后实际数填写。
填表说明:1、税务师事务所个数数字截止上年12月31日。
2、从业人员(含股东、各类资格人员)的数字均按上年底前实有人员分别填写。
3、注册资本金按改制后实际数填写。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200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