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钰
本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于近日公布,印花税法、关税法等税收法律列入计划。
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初次审议37件法律案。其中,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形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修改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期货法、印花税法以及关税法等税收法律等。
近年来,我国税收立法进程不断加快。截至目前,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1个税种完成立法,分别是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船舶吨税、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尚未完成立法的税种包括印花税、关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消费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另据记者了解,今年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印花税法草案,草案总体上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介绍立法工作进展时表示,印花税法草案初次审议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38人提出的175条意见,另收到2封群众来信。意见主要集中在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应税凭证的税目和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税收优惠、税收征管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