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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财政赤字规模将增加税改路径渐明晰

来源:转自互联网 
 财政政策要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严格财政收支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抓紧落实并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要调整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加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 

  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房产税改革试点,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全面改革资源税制度,研究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 

  今年财政赤字规模将增加 

  2013年的赤字肯定比2012年有所扩大。总体而言,2013年税收的调整必然是减税,支出调整必然是增支,减税加增支,这是扩张性财政政策的一个收支搭配的格局。 

  证券时报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那么,如何理解2013年即将实施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具体到赤字安排上,您认为2013年的财政赤字是否会比2012年的8000亿元有所增加? 

  高培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积极财政的表述是蛮有意思的,先讲“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内容是什么?它用了一句话叫“结合税制改革实施结构性减税”。与此同时,它又讲要注意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同时要把握好公共投资的力度、方向、重点等。 

  财政政策实际上就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税收方面调整,另一方面是支出方面调整。积极财政政策等于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所以,它的整个调整方向是趋于扩张的。具体来说,2013年的赤字肯定比2012年有所扩大,只有2013年财政赤字比2012年多,才意味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才叫扩张。总体而言,2013年税收的调整必然是减税,支出调整必然是增支,减税加增支,这是扩张性财政政策的一个收支搭配的格局。 

  贾康:赤字是否增加取决于宏观运行情况。从这一点看,未来一段时间将有一个比较明朗的乐观判断。我们已经出台的措施,还有财政加快制度的安排,会继续在今后一段时间显现效应,经济增长回升后,还会有惯性,预计2013年一季度宏观指标会比较好看,2012年和2013年的衔接比较平稳,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预计财政继续坚持带有扩张性特征的积极政策。在2013年具体财政赤字安排上,仍然有比较大的绝对数量的赤字规模,但不至于在赤字率上有所提升。 

  陈道富:2013年的财政赤字应该会有所增加。从积极财政政策的涵义来看,是与扩大财政赤字相联系的。考虑到2012年以来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土地等基金收入下降,地方政府的融资存在一定约束,在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下,2013年为保持必要的政府投资力度,也对扩大财政赤字、增加中央投入比重和转移支付规模提出要求。 

  范剑平: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支出依然保持较高增长的背景下,有必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适当规模的财政赤字。财政政策要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严格财政收支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抓紧落实并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要调整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加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房产税改革试点,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全面改革资源税制度,研究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 

  营改增带来新一轮财税改革 

  “营改增”带来的不仅是税负和税制的调整,还会带来新一轮财税改革。我国新一轮财税改革将要加快推出,而这个改革也势必会联系其他一些重要方面,以形成价、税、财、金融等通盘协调配套的新一轮改革。 

  证券时报记者: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快改革财税体制”。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提出“要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结合来看,税制改革似乎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请问下一步财税制度改革如何推进? 

  高培勇:2013年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格局将同2012年一脉相承,仍然是积极加快经济建设步伐,财政是积极的,货币是稳健的,但是在这条政策的组成中,留存着一条主线,仍然是以结构性减税为中心。以“营改增”作为契机,下一步财税改革与整体改革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 

  “营改增”带来的不仅是税负和税制的调整,还会带来新一轮财税改革。理由如下: 

  第一,当营业税全部改为增值税后,地方政府几乎没有主体税源。作为政府,它必然要有独立的收入来源,要寻求收支之间的平衡。当它失去作为唯一的主体税种后,必然要重建地方税种。而现行的18个税种中有很多税种是极小的,微不足道的,而剩下的五六个税种都不是很适合交给地方作为地方税种。所以,几乎唯一的办法就是重建税制。在这种情况下,以房产税为代表的财产税等部分税种的推出进程可能会加快,这是个极大的挑战。 

  第二,随着增值税比重的上升,增值税税率得到削减,由此留出的税收亏损势必要用其他税种填补。这留出的空缺可能将以个人所得税改革,以房产税的全面实施等为代表的一类直接税来做填补。 

  第三,现行的分税制也可能在归属关系发生变化后做出调整。现在的增值税有两种,地方拿25%中央拿75%或者中央拿60%地方拿40%。这是建立在现行的税收收入分配格局上。“营改增”后,这个格局将被打破,这意味着旧的税收体制将迎来改革。 

  2012年以来,以“营改增”作为主要抓手,着眼于扩大增值税实施范围(包括地区和行业扩围)与降率并举,可能是迄今为止我们看到的当前围绕宏观经济布局的一条调控主线。 

  贾康:新一轮的财税配套改革不可避免,新的十八大决策层已经给出改革信息。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在“十八大”精神指导下,我国新一轮财税改革将要加快推出,而这个改革也势必会联系其他一些重要方面,以形成价、税、财、金融等通盘协调配套的新一轮改革。 

  新一轮价、税、财配套改革中,“营改增”改革将在减轻税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振消费和提升经济增长质量方面产生深远影响;资源税改革有望成为我国基础品价改和电力体制改革攻坚的重要切入点,并产生长远节能降耗的杠杆作用;房产税改革试点适时扩大范围将引致地方税体系框架建设及配套改革事项的一系列拓展,并在房地产调控、收入再分配优化等方面产生正面效应;个人所得税分步走向“综合加分项扣除”模式的改革,也势在必行,并将是我国打造现代税制中直接税制度从而调节分配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而省以下财政真正进入分税制为重点的财政体制,与行政框架扁平化和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必将降低行政成本,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好地释放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缓解资源环境、人际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约束,进一步打开我国未来可持续高速、高质发展的空间。 

  减税政策立足于扩大内需 

  结合税制改革,意味着必须严格按照“十二五”税收改革规划目标来推进结构性减税,这是将其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一个重点来考虑的。结构性减税是有方向、有目标、有规划的,而不是没有目的、没有对象一刀切式的减税。 

  证券时报记者:2008年,我国提出并实施了结构性减税政策。4年来,我国推出了一系列减税措施,特别是近两年来我国对中小微企业采取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并启动实施了“营改增”等减税措施。随着经济运行和改革逐步深入,您认为结构性减税政策在哪些方面可以加以完善? 

  马晓河:当前和今后,我国经济增长必须转向依靠扩大内需来拉动,而扩大内需的关键是增加消费。因此,财政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主要任务是为增加社会消费、降低消费成本服务。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对改善需求结构的积极作用,将支出更多地用于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方面。 

  具体政策措施方面: 

  第一,继续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瞄准落后地区、农村和弱势群体,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同时,应继续坚持家电下乡和城镇以旧换新政策,加快落实对节能家电进行消费补贴的政策,并适当降低日用消费品消费税税率。 

  第二,加大对边远落后地区、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第三,财政政策也要在调整产业结构、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第四,积极推进税制改革,按照结构性减税思路,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范围,降低能源资源性产品、先进设备、管件零部件以及日用消费品等进口商品关税,对中小企业实行减税减负政策,抓紧清理和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高培勇:现在谈减税采用的是2008年以来一直使用的概念“结构性减税”,在结构性减税之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了一句话叫结合税制改革实施结构性减税。其含义就是结构性减税是有方向、有目标、有规划的,而不是没有目的、没有对象一刀切式的减税。 

  结合税制改革,意味着必须严格按照“十二五”税收改革规划目标来推进结构性减税,这是将其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一个重点来考虑的。实施结构性减税,并且结合税制改革实施结构性减税,其目的是一方面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尽可能减少经济政策持续扩张可能对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副作用。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要进一步发挥好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调节作用。这意味着通过结合税制改革实行的结构性减税,可以适当降低企业和居民支付水平,从而增加其可支配收入。而这种可支配收入在很大程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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