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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改革建立长效机制任重道远

来源:转自互联网 
  内容摘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廖英敏表示,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是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之一。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期在财政部调研时提出,要认真研究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廖英敏。她表示,“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是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之一”,要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领域的各项改革,利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 

  廖英敏认为,总体来看,2012年房地产市场运行比较平稳,房地产调控已经取得了预期成果,但年末房地产市场出现回暖的迹象,2013年,应防止房价大幅反弹和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房地产市场调控首先定位要精准,其次要有耐心,针对细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等改革。 

  《中国企业报》:针对当前楼市严厉调控再遇市场回暖的状况,该怎么办? 

  廖英敏:分析此次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结构,主要还是以首次置业的基本需求为主,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应对,应该从管理需求和加大供给双向入手,促进供需平衡,才是防止房价大幅反弹的关键所在。一方面,我们要加大对非合理住房需求的抑制;另一方面,可以出台政策鼓励现有存量房源合理释放到二手房市场或者租赁市场上来。保证住房租赁市场价格平稳,同样是满足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有力手段。 

  《中国企业报》: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正积极研究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的方案,但目前要提出一个完善的方案还有难度。下一步该怎么办? 

  廖英敏:房产税在形成长效调节机制的同时,也有助于抑制公民个人有漏可钻,坐拥多套房产的现象,确保百姓的合理住房需求得以满足。基于此,有关房产税试点扩容的相关工作也不该停止,应该继续推进。改革不应该追求完美,应该在试点中不断总结经验,进而才能完善。 

  《中国企业报》:目前的征税体系存在哪些明显的问题? 

  廖英敏:“重庆、上海推出房产税后,迟迟难以进一步扩大,大量的存量房屋难以盘活,那些拥有多套住房的‘房叔’、‘房婶’们继续获得暴利;房地产各税种之间、各环节之间征税缺乏统筹设计、相互配套和有机联系,如对改善型买卖行为在卖房时征税、在买房时给予部分税收抵扣以支持改善住房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流动性。” 

  《中国企业报》:针对我国的现实特点而言,如何去征税更合情合理? 

  廖英敏:“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住房市场要明确定位,满足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让我国住房市场真正转型为一个以消费为主导的市场。针对不同的群体,征税要分层次来进行。应该对拥有多套住房、占用更多资源的人多征税;对利用多占资源获取暴利的人多征税;而对于辛苦多年购买首套住房的普通老百姓,给予税收优惠支持。” 

  《中国企业报》:限购是否是抑制房价涨势的最有效手段? 

  廖英敏:“平稳房价、防止房地产市场大幅波动,目前主要还是依靠限购等行政手段,这不是长久之计,利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才是治本。应该正确定位房地产税收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作用,这并不是单单为了抑制房价上涨,而是在对房地产市场资源配置、社会财富分配、市场结构调节和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完善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及调控长效机制的主要方面,也是必须予以积极推进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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