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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税收“三难”

    近年来,基层税务部门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基础,用足用好税收政策,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有效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的原因以及体制、政策方面的原因,中小企业的税收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举其要者:

  第一,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尚不完善。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可以从中受益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规定,都分散在各种税收法规或文件规章中,没有形成一个较完整的体系。对于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手段,也仅提供了降低税率及减免税两种方式,没有国际通行的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延期纳税等做法,无法适应不同情况下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

  第二,中小企业生存环境亟待优化。

  目前中小企业外部环境存在较多问题,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而多层执法、多头管理,不合理的收费、摊派、集资、罚款等,严重冲击了税收调节的主导地位。特别是中小企业自身承受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税外负担尤为沉重。

  第三,中小企业税收征管难度较大。

  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现阶段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存在劣势,建账不实、账目不全、纳税申报不实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导致税收入库难、查证难、执行难,偷逃税现象亦难禁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还停留在手工记账水平,现代化征税手段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极为分散,开业停业频繁,生产经营情况难以及时被税务机关掌握,税源监控的难度较大,税收征管上还存在盲区。此外,部分国有集体企业采取拍卖、出售、整体转让等方式改制、改组为个体私营企业,企业改制后,纳税主体由单一主体变为混合主体,或由多个主体合并为一个主体,也给税收征管增添了难度。

  作者单位:启东市国税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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