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的手段有两大类:刚性手段和柔性手段,其中刚性手段是指税务机关利用其拥有的特定权利对纳税人实施的强制性管理手段,而柔性手段是指通过说服、信息传播、解释、劝说等软的方式进行管理。刚性手段和柔性手段不是绝对对立的,在许多情况下需要两者并用,问题是以何种手段为主。
刚性手段和柔性手段的方式有以下几种形式:
1、刚性手段(1)法律手段。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提出法案经由立法机构批准,或通过制定实施条例,形成对税收事宜的强制性管理。例子较多,如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等,形成税务管理的手段和准绳。(2)行政手段。税务机关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实施对特殊事宜的管理,如发票等的定期缴验等,对纳税人实行特定的管理。(3)经济手段。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经济处罚或查封、扣押等经济手段对纳税人进行管理和控制并对其进行处罚。
2、柔性手段(1)传播手段。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大量的传播手段将管理信息、管理行为和管理目标向纳税人进行宣传、解释,并通过媒体传播对不法纳税人的处罚,以维护税收法律的贯彻执行。(2)情感手段。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树立典型、公开激励等方式提高纳税人的守法自觉性,如“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口号增强人们的纳税情感。(3)心理手段。税务机关必须不断地宣传税收,打击违法者,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促使人们自觉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