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是新时期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一项新任务,目前对纳税服务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工作零差错,服务零投诉”已成为工作质量考核的一个方向。现在的纳税服务已脱离了以前单纯的咨询服务,而是要本着热情、周到、严格、规范的服务态度,全方位地为纳税人提供周全的服务,服务范围不仅涉及税收业务政策咨询,还涉及征管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直接面对面的办理涉税事项等等。特别是现在搞业务重组,大厅前台的工作压力显得日益沉重,全程服务窗口的人员由以前只要做好自己本职一块工作到现在要应对全局的纳税事务问答,常常有力不从心的感叹。我觉得纳税服务不仅仅是单纯窗口工作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真正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处理好纳税服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首先要正确处理好纳税服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做到纳税服务与依法治税相统一。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是一个有机体的两个方面,要将两个方面的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税收征管法修订后,纳税服务已从虚拟变成实务,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和行政执法一样成为整个税务行政组成部分。但两者的外在形式和内在要求是不同的,不能因强调热情服务而疏忽严格执法,更不能迎合时俗将两者对立起来,我们不能因为某些时世的需要而无视税法的尊严。尤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初始阶段,纳税人对税收的认识高低不一,税收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因而,健全法制,严格执法,仍然是税务部门今后的主要任务。而且,良好的行政执法既可为纳税人创造公平的竞争条件,也可提醒纳税人循规守法,避免事后加倍处罚的损失。这是一种更有价值的深度服务。虽然,现阶段纳税服务的辅助性、补充性较为明显,但它的潜力和发展空间很大,它的重要性也正被人们日益重视。
二、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任何一种服务都是社会发展的产物,而且和其它事物一样,服务的可分性是无限的,服务的标准也是无止境的。但任何服务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因为,服务所依托的资源是一定的、有限的。同样,纳税服务需求与有限的服务之间的矛盾也是客观存在的。纳税服务的无偿性、多样性和时限性,使得它在为社会提供大量超值服务的同时,增加了税务部门前、后台的工作难度和压力。因此,在编制、人员、经费、场地及其它配套设施尚未许可的情况下,不切实际的纳税服务是难以为继的。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全面评估税务部门自身的承受能力,综合把握服务项目、程度,分清缓急,逐步实施,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纳税服务中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期目标的关系问题。
三、处理好纳税服务与中介代理的关系。目前,各地纳税人接受涉税服务的渠道主要有:办税服务厅、中介代理机构,它们所从事的都是以服务为主的工作。前者是税务行政的组成部分,后者是社会中介机构,双方的背景、性质、目的都是不同的。税务部门纳税服务的无偿性和权威性,无疑会或多或少地冲击和挤压中介机构营业性服务。但两者的服务范围和要求是有区别的,中介服务特点在于它的整体性、操作性和有偿性,它完全可以代理者身份包办被服务者的所有涉税事务,服务与被服务者之间形成的是市场化关系,是税务部门的服务不能也不必替代的。认识这些的意义在于把握纳税服务的定位和程度,纳税服务有其一定的度的问题,当纳税人的服务需求超出自身条件或可能时,应引导被服务者走向市场,妥善处理好行政服务与中介代理的关系,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
四、处理好窗口服务与全员服务的关系。纳税服务专职机构是税务部门履行服务职责的主要载体,应当承担起相应的涉税服务的主要任务,想方设法把业务消化在前台。但前台或窗口的力量毕竟有限,必须有各职能部门通力而规范的合作,形成对外的整体合力。而且,纳税服务内容不仅仅包括涉税程序事项,还包括行政执法、税收行政和其它税收实体等各方面。因此,需要上下各部门进一步转变观念,我想没有一个人或一个部门是万能的,只靠几个工作态度好,业务素质强的人无济于事的,只有全员参与,把服务意识渗透到制定计划(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开始,落实到过程的实施,只有一个办事简洁、规范、效率、畅通的集体,通过全体的参与和合作,最终才能把纳税服务潜移默化地融合到税收文化理念中,成为社会文明的常规行为。
五、处理好传统服务与手段创新的关系。过去我们对纳税服务的认识比较肤浅,例如:礼貌用语,微笑服务等,那只是一般公民必备的道德规范,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不应算纳税服务或只应算低标准、低要求的纳税服务。在信息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有这个义务把纳税服务引向更高的层次。纳税服务应该是本着为纳税人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为宗旨,通过方便快捷的方法,为纳税人提高申报纳税和办理涉税问题的质量,使纳税人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网上申报,短信服务,税务电子邮箱等,通过现代化的征管手段,使办税程序简易,真正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六、处理好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为不同的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纳税服务,这是税务机关的责任。然而优化纳税服务,就是要实实在在,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在开展纳税服务的同时,要对服务的可行性、可需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既要做到形式多样,又要做到服务到家,真正地为纳税人解决具体问题,实现纳税服务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纳税服务的实践,开启着我们的视野和思维,推动我们跨进现代税收征管的新天地。纳税服务是一篇大文章,每个实践中的人用自己智慧写着一个又一个新章节。愿纳税服务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尝试,不断实践,相信一个科学规范、简便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必将展现在新世纪的税收征管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