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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观点争锋{





  争论一:该不该征收 
  房地产持续发展的关键 

  国家为什么要征房地产税呢?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收方面,既有税种多、环节多,又有征收不到位的问题;既有收费多、收费不合理而影响征税,又有税收负担不合理的问题。此外,还有房地产土地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另一位负责人也表示,此举本意并不是通过增加税种而加重税负,而是要将一些繁杂的税费统一进行规范。同时,正是由于税费及土地批租的不规范,增加了许多隐性成本,房地产开发商也因这种非规范渠道的差额获取了更高的利润,明确征税规范后,相应成本反而可能下降,起码增加了透明度,更有利于监督。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认为,随着国内房地产业持续高速的发展,开征统一规范的房地产税势在必行。他认为,“开征房地产税是房地产持续发展的关键”。易宪容说,在发达的市场体制下,房地产税应该是财产税中的一种,同其他财产税一样,与消费税、所得税构成了一个国家赋税结构中的三大支柱。开征房地产税,能够矫正现行所得税的某些缺陷、堵塞逃税的漏洞;促进社会所得的公平分配;符合谁收益谁付费的课税原则;为政府提供丰富稳定的财政收入。 

  把价、费、税混淆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房地产税费改革”课题组成员倪红日明确表示:“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土地出让金和税是两回事。”即土地出让金本质上是公有资产的所有者收入,是他们出让资产使用权的收入,仍然应该单独缴纳,不应该和其他房地产税费合并为房地产税。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何振一也认为,土地出让金是地价,并到房地产税里,根本没有可操作性。“我们多年来改革中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把价、费、税混淆了,由此带来一系列弊端。现在提出要改革,假如用‘税’来代替‘价’,这种做法显然是错误的。” 

  一位专业人士表示,开征房地产税,是将原来由开发商承担的税费转嫁给了消费者,增加消费者的住房成本。而且,单靠推行一项税种根本无法解决房地产行业现存的税收问题,开征房地产税是治标不治本。 

  争论二:房价降多少 

  理论上降34%以上 

  据估算,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如果开征房地产税,开发成本就可以大幅下降,房价也会跟着大下降。据某地产研究机构人士分析,由于地价和相关税费分70年交,也就意味着占住宅成本50%多的地价和相关税费在销售时只需先缴纳1/70,其余在剩余的69年中分别缴纳,下降了(70-1)/70=98.57%,表现在房价中,成本就下降了50%×98.57%=49.29%。考虑到需求提高导致发展商在经营中的其他因素,将其中的10%~15%份额据为己有,因此理论上有34%以上的下降幅度。 

  对销售价格影响约为5% 

  北京中原物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开征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估计在5%。这是因为开征的房地产税主要涉及的是土地出让金,一般而言,土地出让金占开发成本的15%左右,而这个比例反映到实际销售价格上也就5%左右。 

  争论三:谁将受益 

  开发商是最直接的受益者 

  市场专业人士认为,税改对房价下降绝对是个有利因素,但房价能降多少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起作用,这还要看其他因素的相互配合。因为房价下降,是一个市场行为,与房地产市场是否升温以及百姓对房产的追求趋势是密切相关的。房价取决于许多因素,不能说房地产税开征就会降房价。 

  虽然,目前的降价空间是理论界测算出来的理论空间;但是,市场专业人士认为,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房价的下降幅度不可能如此明显,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是区域性市场,房价取决于市场的供需关系。而目前北京住房需求十分旺盛,发展商让利空间也不会太大;相反,开发商会变相通过增加小区附加值(如绿化、环境、智能化等)以及利用各种形式的促销来稳定房价。与增加的投入相比,开发商的整体成本仍远远小于开征房地产税以前的开销,从而成为房地产税最直接的受益者,而消费者可能并不会因为开发商成本的降低而买到低价的商品房。 

  消费者才是受益者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物业税的妙处并不体现在直接降低房价上,其更多的功能是调节贫富差距,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长远来看,如果市场能够理性成熟,避免类似香港、日本的楼市灾难,消费者就是受益者。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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