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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4月12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各地税务部门对不同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其中新设立企业和“长亏不倒”的企业将成为纳税评估和检查的重点。据业内人士透露,“长亏不倒”的企业多为外商投资企业,此次它们将成为检查的重点。这些“长亏不倒”外资企业的秘诀是什么?如何从根本上扼制偷税漏税现象?
过半外企亏损 “长亏不倒”有术
中国“反避税”任重道远
现场报道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反避税”在行动
眼下,各地为了发展经济大都热衷于招商引资,一大批外资企业应运而生。相关资料表明,近两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均超过500亿美元,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国之一。
然而,数量众多的外企经营状况并不容乐观,相关资料显示,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亏损面达到51%到55%。更让人费解的是,这些外企置多年亏损不顾,在亏损之后竟又接连追加投资。外资企业名亏损实盈利“迷局”背后究竟隐含着什么问题?
“避税对外资企业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外资企业会计师对《中国经济周刊》直言不讳。
所谓避税是指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低化,研究各国税收法律之间的差异,策划个人或集团内部财务节税计划,以规避税收。虽然说避税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不仅会使国家税基受损,导致税款流失,减少财政收入,而且会影响资本的正常流动,破坏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但是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之说。正因如此,很多外资企业采取各种花招,以达合理避税之目的。
细究外企避税的花招,并不神秘。“外企避税主要手段是利用关联交易,高进低出。这种手段占到避税金额的60%以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注册会计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另外,目前外商投资中国的资金中,60%以上是借贷资金,即便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国际公司也向境内外的银行借大量的资金,利用税前列支利息,达到少交或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在避税港注册也是一种办法。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公司,然后通过避税地的公司与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商业、财务运作,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地,靠避税地的免税收或低税收减少税负。在长三角地区,一些外资企业的投资方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方,而实际在岛上,它们可能只有一间办公室。”
一位国税部门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在中国境内的40多万家外企有60%账面亏损,年亏损总额达1200亿元,尽管事实上不少外资企业处于盈利状态,但一些跨国公司利用非法手段,每年避税达300亿元以上。
当记者进一步向这位国税部门追问都有哪些外资企业存在避税行为时,这位工作人员直言不能对外公布,这些属于保密资料。无奈,记者从google中搜索相关案例,唯一能查到的是被称为中国第一例中国境内企业兼融资的反避税案,跨国企业宝洁公司因避税补交了8000多万税款。
反避税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部门。税收制度不够完备,地区间、部门间的不协调,是避税形成的客观原因。但外企何以能钻避税的空子而又没有曝光于阳光之下?我们的税收政策究竟有多大的空子可钻?(记者 王红茹)
对话
“反避税”能否击倒亏损“不倒翁”?
主持人:王红茹
嘉宾:
杨志清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副院长 财政税收研究所副所长
周守华 中国会计学会秘书长
倪红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宏观经济部财政金融研究室主任
税制漏洞不容忽视
主持人:现在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在“长亏不倒”的企业中有不少是外企。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04年5月份,我国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已经达到了48万家。而根据2003年的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这些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亏损面达到51%到55%。而这些外资企业却越亏越投资,这是一种背离经济规律的现象。搞反避税,我们的漏洞主要在什么地方?税制的哪些环节出了问题?
杨志清: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方面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多,特别是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两免三减”优惠政策,容易被外商加以利用,通过亏损来达到推迟获利年度等等。另一方面则是我国的税收管理能力与效力问题,税源难以有效监控。再有就是税收的法制环境问题。
周守华:我国的反避税工作还是一个薄弱环节,目前除了有关法规尚须建立和完善外,还存在着以下问题:对反避税工作思想认识上不足。有的人认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目的就是鼓励外商来华投资,如果采取严格的防范避税措施,会挫伤外商的投资积极性。还有些地区为吸引外资,争相为外商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无法掌握国际市场价格资料。在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方法中,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转让定价来转移利润。所以,要防范避税,关键是要掌握国际市场上各种原料和产品的价格;我国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反避税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我国税务部门缺乏了解国际市场行情,税务人员缺乏丰富的反避税经验和能力,都给反避税工作带来困难。
主持人:税务部门经过多年调查初步判定,有些企业存在避税、逃税的嫌疑。去年广州查处了中国第一例中国境内企业兼融资的反避税案,使跨国企业宝洁公司避税行为曝露于世,补交了8000多万税款,被称为中国第一例反避税案。我国现行的税制框架下,外资企业惯用的避税、逃税手段和方式有哪些?
杨志清:在我国,外资企业常用的避税方法主要是转让定价和利用避税地。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所借用的重要工具。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不论是国内避税还是国际避税,都与转让定价有关。它们往往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减轻。“利往低处流”、“费往高处走”是转让定价的一般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