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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管员制度分析与管理

  作者:李杰 胡怀昶 
   
    目前税务管理员制度已经重新摆上税务部门的议事日程,谢旭人局长对新的专管员制度的内涵曾进行了深刻阐述:加强税源管理,就要通过逐户管理加以落实。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水平。通过计算机和书面资料分析等案头管理与下户检查都是管理的具体手段。对税源的管理,既包括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提供服务和进行必要的检查,也包括对每个纳税户的案头管理。要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强化对税源的管理,促进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纳税。对此,各级税务机关极为重视,有的在积极筹备,有的在一定程度恢复专管员制度,通过专管员制度以掌握企业涉税信息,加强税源、税基管理,明晰责任,全面夯实税收征管基础。结合实际情况,我认为应尽快全面推行和创新专管员制度。   

   一、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业)税源户进行管理的具体工作人员。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片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及时调查税源,掌握纳税户涉税信息,进一步加强管理。  

  我国税务系统曾经长期实行税务专管员制度,过去专管员工作的基本特点是“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存在个人说了算、权力不受制约的弊端。在税收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国曾对专管员制度进行了改革,形成现在“征、管、查”三分离征管模式,但 改革并不是放弃或削弱税源管理,专管员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以及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的优点应该继续发挥。从现行国际税收来看,在经济、信息发达国家例如美国、德国、英国等皆实行税收专管员制度,也没有取消税务管理员制度。我认为应该加强税务管理员制度制度建设,而不应削弱或取消税务专管员制度,税务管理员制度主要有如下好处:1、完善事前、事后监控机制,确保税源、税基管理有新突破; 2、加强户籍管理,强化对纳税人的动态管理;3、全面掌握情况,利于实行税收精细化、科学化管理;4、密切征纳双方关系,更好地开展“零距离”、贴近式、深层次的纳税服务;5、及时的充分了解纳税人涉税信息,有利于减少大案要案的发生,把大案要案消灭于萌芽状态;6、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工作效率得以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具体而言,税务管理员就是管户籍、摸情况,控税源、分析评估搞调查。  

   二、税务局基本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工作模式,确立了征、管、查三分离的运行格局。 

    基层税务分局基本以服务大厅、纳税评估所、税务管理所等内设机构组成。在集中征收、信息管理集中后,以乡镇为单位设置的税务所基本撤消,机构大幅收缩。在充分看到和肯定这种模式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可以深切感受到,“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难以解决。主要表现为:1、征、管、查(评估)之间缺乏有效衔接,信息割裂,似乎各部门对纳税户都熟悉都了解,但真正能说清企业税源实际变化情况就没有了;2、税源、税基监控不力,管理人员通常是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实行事后监督,没有有效的及时的事前管理,从另一方面来说管理人员缺少对企业的深入了解,缺乏对税源的及时监控;3、涉税大案、要案频发,2004年至今我局曾评估税款2000余万,由此可见一般,寻求原因,几乎在各个案件上存在税务人员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具体责任难以落实到某一个人,似乎人人有责任,个个没责任;4、管理感到力不从心,怎么管、管什么心中无数;5、工作缺乏主动,征收或大厅人员等人上门申报;管理人员则忙于日常内部事务或等待统一安排进行工作,缺乏主观能动性;检查(评估)人员则只能搞“游击”战,查一户处理一户,造成纳税户“不偷白不偷,偷了不白偷,查着是你的,查不着是我的”的局面;基层各级领导者感到工作繁重,疲于应付。从目前征管现状看我认为:你征你的,我管我的,他查他的,信息不能及时沟通和共享。  

  三、应寻求新得税收管理员制度  

   管理和稽查、管理和征收、理想和现实、粗放与精细等这一切不得不使我们思考,我们应该在新的模式下怎么做好我们的税收工作,怎样完善工作,怎么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衔接不力”的问题?管理员制度才是解决问题的较好的方法,其对企业情情况的了解、管理的直接,税源监控的及时等等优点是其他制度不可代替的。 多年来,基层税收征管基本是在上级的指导意见下结合自身实际自行摸索。虽然各地总结了许多有益的管理办法、措施,但还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税收征管原则和管理措施,各地有各地征管经验,各地有各地管理方法,我认为税务机关应开拓视野,大胆改革,重新审视专管员制度,积极创新并推行专管员制度。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管事与管户改革, 改事要改人,人和事不分离。 

    人事和征管改革相比较,人事改革相对滞后,机构、人事、征管三大改革后,一些好的征管新措施、办法,基层没有相应的配套的人员去推动,也很少有人研究如何改进和创新征管手段和措施。人事改革,应全面推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应当形成一项制度,形成一种氛围并应长期推行“能者上,庸者让,平者下”的工作制度,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管事与管户相辅相成,如果户不管,事不干,则必然导致责任疏松、落实不到位、政令不畅、干好干坏一个样,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多干就有事,不干没有事局面。   

   2、税务人员综合素质应与时具进,紧跟时代发展。 

    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快速进行,随着企业改制的逐步深入,民营企业兼并和收购国有资产,企业的分立、合并、重组、整体资产转让、内、外资的融合,企业的经济成份更加多样,性质更加复杂,经济业务更加多元化,企业规模愈来愈大,集团公司、协作企业、分支机构、甚至跨国经营愈来愈普遍,这与以前专管员时期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不可同日而语。但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却相对较少,同时从基层人员结构上来说,基本以招干、转业干部、非税务院校生或会计院校生为主,税务人员业务素质相对偏低,虽然培训、后续教育搞了不少,但实际效果如何,基层人员心知肚明;还有部分人员存在安于现状,无功无过的心态,所以税务机关更应加强对年轻人的思想教育,出台学习激励政策,积极推行能级管理制度,鼓励青年人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尽快的让年轻人挑起了业务的大梁,激发他们的工作的激情和热情,大胆开创工作新局面。  

  3、尽快实现信息共享,改善衔接不力。 

    首先,税务相关部门应及时将一些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输入微机信息系统,不相互推委,明确各自职责,不要造成对同一纳税人的信息割裂,各自保管,互不传递,你发现的偷税漏税和征管问题,我不知道,反之,我发现的问题你不知道;对同一管辖的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应能及时的通过微机查阅;其次,从内部而言,应强化征、管、查三者分离,建立健全内部有效的监督制约和衔接机制,各部门及时相互通报纳税户的各项涉税信息;其三,从社会部门联合和信息共享来看,税务和办事处、、海关、财政、银行、工商、公安等等各个部门的联合是表面化和简单化的,还没有真正能够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化税收征管有效合力,有些部门协税护税基本还停留于口号和文件上。应尽快着重加强与工商、房管、办事处等部门的密切联系,构建良好的有序的协税护税网络,及时的进行事前摸底,便于快捷地了解纳税人的税源变化。  

   4、税务管理员制面临新的变化  

   重提税务管理员制度,首先应该简单回顾一下税务专管员当时所处的时代环境,当时企业性质比较单一,以集体经济、国有性质为主,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纳税人数量较少,企业经济业务和经济核算比较简单,社会处于一个刚刚改革发展的初期。但如果现在实行税务管理员制度,我们不得不看到以下变化:企业财务、税收核算已发生巨大变化。随着与世界经济的融合,我国的财务制度、税收核算逐渐与国际接轨,已经从以前单一的财务会计、税收核算向复杂的、更体现企业经营特色的,财务、税收相分离的方向转变,税务人员一下子难以透过复杂的经济现象看清其蕴涵的税收变化,税源、税基管理监控更加困难,同时许多企业开始实行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主管委派制、会计核算集中制,但基层税务人员的信息技术运用水平却与此形成落差,更加大了管理的难度。复杂多变的纳税环境,对税务专管员提出更高的要求,仅有税务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更应加大专管员会计知识、计算机知识培训,更新知识,适应新的纳税环境。  

    5、税人务员应加强税源监控,提供深层次服务。 

    一谈优质服务,好象就是端正态度,礼貌待人,微笑服务,往往在文明礼仪里兜圈子。毫无疑问,文明用语、态度热情属于服务的内容,然而是基础性的东西,远不是广大纳税人所期待的深层次服务。怎样提高服务的深度,把服务做到纳税人的心坎上?首先在税收工作中,把纳税人满意作为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以此考虑问题,开展工作。其次,要贴近纳税人,关心和了解纳税人的真实需要,把纳税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既有针对性地提供优质服务,举一反三,注重实效,全方位地提高服务质量。第三要送税收政策到户,多与纳税户接触,听取纳税人的呼声,变事后处罚为事前监督,及时为纳税人挽回损失,有效预防税收犯罪。  

    由上分析,笔者认为税务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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