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将是一个系统工程,绝不是一个《个人所得税法》就可以完全涵盖的。”税务专家们认为。
事实上,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后未多久,国家税务总局就颁布了《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并即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其重点就在于对高收入者进行重点监控。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丽坚认为,这充分说明了政府在个人所得税法修订问题上“一松一紧”的特色。松是开闸放水,藏富于民;紧则是系统堵漏,给民众以公平。前者具体体现在提高个税起征点,减轻纳税人的税负上,后者则具体落实在修订征管条款、税务总局的“413工程”上。
所谓“413工程”是税务总局的一个规划,既建立四项制度、一个系统和三个关系。四项制度为个人收入档案关系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蛏瓯ㄖ贫群陀肷缁岣鞑棵排浜系闹贫龋灰桓鱿低澄?span class=yqlink>个人所得税税收信息管理系统;三个关系为逐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全员全额管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和对税源的源泉管理。
这种对高收入者进行重点监管的办法其实是被现实逼出来的。调查显示,我国人数不足20%的富人占有80%的存款,但所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总量的10%;而2004年我国个税收入的65%源于工薪阶层。也就是说,中低收入者承担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重担。因此,参与此次听证的陈述人、中国石油化工公司抚顺分公司腈纶化工厂工人马肖明确表示,的确应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监管。
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傅勇表示,对工薪阶层而言,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又实行代扣代缴制,因此其完税率最高;而高收入者由于收入来源多源化,渠道多而隐蔽,税务部门对其监管的难度和征收成本很高,逃税和漏税现象较多。例如在很多私营企业中,企业主会将自己的消费纳入企业的经营范畴,并不领工资,个人所得税自然无从提起。畅销书《穷爸爸富爸爸》就曾提到,富人可以通过开公司来避税。
可以说,我国现行税制客观上方便了高收入者进行避税。长期研究个人所得税的专家、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比如,个人所得税目前分11个项目,一个人可能有1个项目,另一个人可能有好多项目。因此,有钱人一般多源收入,纳税纳得少;而非高收入者收入单一,因此纳税纳得比较多。这是税制本身的问题。”
另一方面,很多单位也通过各种渠道直接发放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福利,以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这些漏洞需要税务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有利于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外部环境,需要涉及到金融、保险、证券、房地产和期货等单位,就更是一项系统工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