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建立全方位的户籍监控体系。要实现与工商、地税、技术监督、金融和海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要实行税源划片管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根据税源分布情况、办证情况、税款实现情况建立相关指标,定期进行考核,增强每个税务干部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要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协税护税网络,逐步实现税源监控的社会化和网络化。
二是要积极推行静态分析动态监控。目前,要充分利用“金税工程”、CTAIS等计算机网络得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强化对纳税业户当期生产经营变化情况等动态数据的控管。
三是要全面建立纳税评估体系。纳税评估是压缩零负申报率,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在纳税监控中的应用,防止税源流失的一种新的管理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要突出抓好三个环节。第一环节由征收监控人员及时录入纳税人的申报数据和财务信息,发票人员及时录入纳税人的发票使用信息;第二环节由评估人员按时在评估软件中进行评估,并做出评估结论或者评估情况报告,或者申报(错误)更正;第三环节由评估人员利用CTAIS中的“违法违章”模块生成应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