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
据有关专家透露,企业所得税法修改方案已经渐渐浮出水面,目前已经列入全国人大2006年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税法的执行预计会到2008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教授对媒体说,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将改变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相差10个百分点的实际税负水平。有两种不同的改革思路,一种是由内资企业向外资企业靠拢,第二种思路是两边向中间靠拢。目前采取的方案是第二个思路。按照这套方案,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率约为24%—26%,相当于国际中等水平。 方案还考虑,对新成立的外资企业规定2年—3年的优惠期,以解决外资企业“人生地不熟”的劣势。对投资某些公用事业的外资企业适当给予优惠等。这样给外资企业一个稳定的预期,既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外资在中国的投资力度,又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另外,新的方案将坚持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收的原则实行税制改革,国家的税收总量不会下降。因为两税合一之后,虽然内资企业的名义税负降低,但实际税负还相当于或略高于此前,加上税收征管制度的完善,国家税收总量不会大幅波动,更不会下降,还有可能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