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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些年,一些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分别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等。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企业改制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一、主要问题及成因

  1.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职工身份未进行置换。一些改制企业中未按公司法要求进行更名,有的虽进行了更名,但资产转移手续均未办全,未办理的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车船使用证、商标、自营出口权等。此外,相当一部分改制企业对职工身份未进行置换,没有通过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方式来买断职工身份,这样很可能给企业今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留下隐患。

  2.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全面建立和规范运作,企业内部管理失控的现象依然存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对企业的管理逐渐由直接领导转为间接引导和宏观调控,因而强化改制企业的内部制约机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显得尤为重要。但目前不少改制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运作都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国有企业改制后,仍然停留在职工入股、企业更名,其他一切照旧,穿新鞋走老路;有的企业将“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变为缺少监事会的“二会一层”;有的虽然已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纸上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但实际上得不到落实,存在董事不管事,监事不问事,企业法人包揽事,甚至投资、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等重大决策也由少数人说了算。由于“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全面有效地落到实处并发挥应有的作用,致使部分改制企业管理失控,造成损失。

  3.税收和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审计调查中发现,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由于资产评估不实而造成部分税收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在一些企业还相当严重。

  4.社会统筹保险制度尚未全面有效落实。三项保险金欠缴严重。有的未实行医疗保险,有的未实行失业保险。改制企业中已实行养老、失业、医疗三项社会统筹保险制度的,欠缴、少缴“三项保险金”现象严重。

二、对策及建议

  1.改制企业要彻底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产运行质量。一是依法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彻底改变目前部分企业存在的董事会、经营层合二为一,监事会形同虚设的状况,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三会一层”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二是积极运用目标成本管理、经济责任制、质量否决制等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堵塞漏洞。三是积极筹集资金和引进人才,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以先进的生产技术、适销对路的产品,保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要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在改制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税务机关、国家审计机关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证报告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如有不实,要按法律程序予以追究,以规范改制企业的会计行为,防止国家税收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的股权适当集中,董事会成员持大股,实行年薪制和期股相结合,形成董事、经营者与企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有效地解决企业激励与约束问题,对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的,要责令其补缴,否则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3.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富余职工下岗要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政府、企业、社会自筹的“三三制”原则,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切实整顿劳务市场,优先录用下岗职工。要把企业职工强制纳入社会保险范围,以列入费用的工资总额解缴养老和失业保险基金,要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纠正少缴、欠缴和挤占、挪用职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的问题,以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维护大局稳定。要帮助企业尽快甩掉历史包袱,对企业改制前的老贷款,应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核减,让企业真正轻装上阵。

  4.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加大与企业发展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投资软环境,为企业招商引资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企业用工权、利益分配权彻底的交给改制企业,支持企业实行优化劳动组合和多种形式的分配制度;三是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要积极为改制企业争取和落实有关搞活或扶持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实力,促使其迅速发展;四是审计、监察、工商、政法等部门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加强对改制企业的监督,查处资本金不到位、抽逃资金、弄虚作假,会计核算不真实以及向企业乱摊派增加企业负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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