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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发布2011年全国税务稽查重点

 来源;中华会计网

  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1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税务稽查的重点领域和项目。 

  一、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继续做好虚开黄金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走逃企业和重点嫌疑企业的检查工作;重点查处煤炭、建材、交通运输、再生资源等行业仿造真票套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四小票”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利用电子、服装类产品等骗取出口退税案件;重点查处房地产、建筑安装等行业偷逃税案件。 

  二、科学部署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包括资本交易项目(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项目)、广告业、办理电子服装类产品等出口退(免)税的企业。重点检查办理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存储功能卡、数据存储装置、EMC磁盘存储器、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件、手持式无线电话等手机相关产品、蓝牙耳机及其他耳机、耳塞(包括传声器与扬声器的组合机)、太阳能电池、液晶显示屏、电路板、集成电路板、偏光片等体积小、价值高的电子产品和各类服装出口退(免)税的出口企业。 

  税收专项检查指导性项目包括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金融行业非居民企业,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的其他项目。 

  继续选择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税收违法行为比较集中的地区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发票和交通运输发票的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国家税务总局选择江西、江苏、安徽、河北、北京等重点地区进行督办或直接组织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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