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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户厦企今起“营改增”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2亿元

 来源:厦门网

    从今天起,厦门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纳入试点的纳税人提供试点应税服务,须开具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并从12月申报期起向国税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及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部分现代服务业,即“1+6”行业。根据国税部门最新统计,厦门首批试点“营改增”的户数近7000户。 
    财税部门介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要税制改革,更是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是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对厦门而言,改革的意义更加深远。厦门成功获批实施营改增改革试点标志着厦门综合配套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改革的顺利实施将成为打造厦门特区新优势、新发展的一次重要契机。 
    相关人士表示,“营改增”改革有助于打通连接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工业领域专业化分工。企业将一些研发、物流、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将实现主业更聚焦、辅业更专业,这对于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拓展营销和经营领域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改革后,服务业实行与工业同样的增值税,消除了重复征税,实现了公平税负,必将有助于厦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协同发展,有效促进厦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根据财税部门前期的调研分析,“营改增”改革实施后,厦门企业预计可减轻税负约12亿元,其中2亿元为试点企业,10亿元为下游企业。 
    在“营改增”正式上路前,厦门税务部门抓紧实施试点的各项征管准备工作,完成近7000户试点纳税人的征管移交、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发票发售及税控推行等工作。目前,厦门“营改增”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 
    “营改增”后,大部分试点企业总体税负下降,但也有一些企业由于经营模式、成本结构、发展阶段不同而在短期内出现税负上升。为了解决这部分企业税负升高的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市财政出台了“营改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将对“营改增”改革在全国全面实施之前,厦门试点企业因改革增加的税负予以返还。 
    哪些应税服务改开国税发票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的公告,从11月1日起厦门纳税人提供试点应税服务的,应开具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不得再开具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从12月申报期起须向国税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企业应当注意,以下服务被列入了试点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介于二、三产之间的生产性服务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1+6”行业。厦门的港口、码头、广告、会展、软件开发、货代、审计、法律咨询、检测检验等行业都属于试点的应税服务范围。 
    相关人士提醒,试点行业是根据企业所提供的服务类别来划分的,提供的服务不同,适用的政策也不同。
    试点企业怎么购买发票由于国税部门已经把试点纳税人有关信息和购票内容提前录入,因此首次购买发票的企业手续非常简便。据介绍,除了购买税控发票时需携带税控设备外,其他企业第一次领购发票只需填写发票领购单并加盖企业印章,国税部门将根据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中企业的相关信息销售发票,并为新户发放发票领购簿。 
    据介绍,再次购买税控发票的企业,应该携带税控设备(税控IC卡或税控报税盘)、发票领购簿及已经开具的最后一张发票存根联原件,填写发票领购单并加盖企业印章(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均可)。需要提醒的是,防伪税控纳税人每月申报期要办理上个月开票情况报税,未报税的不能领购发票。如果再次购买机打普通发票,则必须携带发票领购簿、已填开的所有发票存根联原件(包括作废发票),并填写发票领购单并加盖企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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