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之窗

美决定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征收“双反”关税

来源;新华网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1月7日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以6票全部赞成通过此项裁定。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根据美方规定,美国商务部将正式要求海关对此类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根据美国商务部今年10月份裁定的幅度,美国将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同时,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另一个裁决,针对此类产品的“双反”关税令不适用追溯原则,因此反补贴关税从今年3月20日起征收,反倾销关税从今年5月17日起征收。 

  美国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美国从中国进口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价值约31亿美元。 

  另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数据,美国有14家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生产企业,2011年的相关从业人员为1856人。 

  美国智库人士与相关行业协会多次警告,美国通过征收“双反”关税来保护本土企业,将付出沉重代价。美国廉价太阳能联合会估算,若美方对来自中国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将在未来3年内损失5万个工作岗位。 

  这是今年以来美国对中国发起的又一项贸易救济行动,此前美国方面连续对中国产品发起“双反”和“337调查”。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阅读次数:2376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