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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国税局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工作流程、创新开展反避税调查等途径,加强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局对11户非居民企业补征税款1280万元,加收利息125.05万元。秦皇岛市国税局局长张渤表示,对该局来说,比1000多万元税款更重要的是,实现了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历史性突破。
据介绍,非居民企业指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由于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对象主要为外国居民,其税收管理具有涉及事项繁杂、税源分布零散、涉税信息隐蔽、税款易流失、税收征管难度大的特点,部分税收管理人员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畏难情绪,信心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从加强相关业务培训、优化操作流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入手,强化基本功训练,让税务人员准确把握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要旨。”秦皇岛市国税局副局长何振宇介绍说。
该局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开展业务培训,使基层税务人员熟练掌握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规定、计算方法和业务操作流程。同时,在市局税收管理工作平台上设置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的预警指标,在第一时间获取外商投资企业发生股权转让的信息,提高管理效率。
秦皇岛市国税局明确提出,外商投资企业发生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县区局必须在发生变更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股权转让相关资料报送市局。对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权转让所得、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在每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
在强化基本功训练、完善工作流程的基础上,秦皇岛市国税局加强部门协作,多方获取信息,增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该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龚小光介绍说,除了应用征管信息系统,该局放宽视野,定期从秦皇岛市工商局、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获取股权发生变化的外商投资企业信息。通过对各方信息的比较分析,他们编制了《秦皇岛市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情况调查表》,对筛选出的29户外商投资企业下发核查任务,要求各县、区局对涉及的企业进行初步核查,并取得股权转让相关资料、证明和文件。在县、区局初审的基础上,确定26户发生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的外商投资企业为重点调查对象。
在反避税调查阶段,秦皇岛市国税局选择1户规模适中的外商独资企业进行股权转让专项解剖,通过剖析,准确把握反避税工作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和针对性措施,合理确定其股权转让时的股权公允价值。该局相关人员与企业新股东进行了多次约谈,该股东于2012年6月代扣企业所得税87.77万元,补缴利息9.60万元。
在此基础上,秦皇岛市国税局以“成功的第一户”为范本,召开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集体约谈和税收知识辅导会,对26户外商投资企业集中宣讲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有关税收政策。会后,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分别提交了转让股权的公允价值合法证据。秦皇岛市、县两级国税机关的业务人员对资料齐全、事实清晰、数据准确、属关联交易且转让价格不符合公允价值的,通知企业进行自查调整,由居民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利息;对股权转让环节复杂、证据不充分的,开展重点调查,核实其是否属于关联转让,转让价格是否符合公允价值。
据统计,截至今年初,秦皇岛市国税局共对11户非居民企业按政策规定补征了税款和利息。其中,对秦皇岛某玻璃有限公司原股东跨境追征347.94万元企业所得税一案,得到上级机关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