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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税警协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

来源:转自互联网 
  最近,湖北省国税局和湖北省公安厅、省地税局联合行动,武汉市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参与,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并在武汉市区人流密集地段设立4个宣传咨询点,宣传发票相关政策,现场受理群众举报。 

  据了解,针对前段时间武汉市区部分场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的现象,湖北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紧急部署,由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组织,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湖北省国税局副局长梅昌新说:“通过公安、税务部门的联合行动,重拳出击,保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的多发势头。”参与专项行动的武汉市国税局税务人员告诉记者,这次行动以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主题,通过对违法贩卖发票和散布发票违法信息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并向市民群众广泛宣传发票的有关政策法规知识,宣讲制售、使用假发票的危害,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假发票的识辨能力,扩大了打击假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众基础,营造了依法抵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氛围。 

  梅昌新介绍,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也是各级国税机关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2012年湖北省各级国税机关坚持“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对制售假发票犯罪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配合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打源头、端窝点,确保发票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同时,会同审计、监察、卫生等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119家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单位,查处非法发票5565份,涉案金额1.05亿元,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2046万元。 

  为了加大对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整治力度,湖北省国税机关突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发票使用情况检查。他们通过全面检查纳税单位和个人发票领购、开具、取得、使用、缴销等情况,核查发票的真实性和业务的真实性,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开发票的、利用虚开发票等凭证虚增成本的、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凭证列支成本费用的,进行重点检查。对开具金额较大、涉嫌虚假等发票,逐笔查验比对,检查其业务的真实性。对检查中发现的虚假发票,一律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财务核算。在检查过程中,税务人员注意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查前告知和约谈等工作,积极引导纳税人查找问题,纠正过错,主动规范用票行为。同时,统一执法尺度和处理处罚原则,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处理。 

  据统计,2012年湖北省通过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共检查纳税人5513户,查处非法发票68479份,涉及金额14.72亿元,查补税款1.47亿元,罚款3241.1万元,加收滞纳金1239.3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01万元,移送案件62件,曝光案件13件。配合相关部门检查纳税人86户,涉及非法发票份数51790份,涉案金额1.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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