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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每年将为新办企业免税6亿


来源: 转自互联网
  2013年的春天,对于想用自有房产从事经营的人来说,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因为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中刚刚提到,吉林省将为新办企业提供2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从个体、小型微利企业到大中型民营企业,都将是一个普惠政策消息。据测算,此举每年将为省内新办企业免税6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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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针对《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作如下解读。 

  政策解读一 

  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政策:对经过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规定比例和方式在税前扣除。 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其中,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解读:上述政策对我省转让技术的企业个人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是最大的优惠,税务部门所涉及的这一政策是普惠式的,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都能惠及,从支持力度上来看对企业和个人优惠也是非常大的。 

  政策解读二 

  小微企、个体户营业税起征点调到最高2万元 

  政策: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读:国家政策中,对于营业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至2万元的调整幅度,但我省将这一政策直接调整至最高限2万元, 一次性把政策给足,真正把政策落实到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纳税人身上。 

  政策解读三 

  新办企业2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政策:对新办企业,自办理税务登记始,两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解读:该政策鼓励创业就业,应该对初创企业者有较强的政策扶持和引导作用。目前,对于新办企业的界定和具体实施细则地税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细化中。 

  政策解读四 

  5年内创业孵化基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政策:对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五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解读:省地税局自2005年开始至今已经出台了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7个政策性文件。 2009年省地税局也依据省政府相关文件提出过创业孵化基地的免征税政策,但原来的政策是3年,现在已经延长至5年。 

  算账 

  一家占地900平的新办企业2年免征24万多元税 

  目前,每年企业的房产税是按房屋原值×(1-30%)×1.2%税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是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以所占用土地不同等级的单位税额(我省每平方米最低0.6元,最高24元)。 

  举例:张先生与朋友合伙准备开一家餐馆,朋友拥有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证件。占地面积900平方米, 房产原值为1240万元。 计划近期开业,听说了省里出台新办企业2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后,他算了一笔账,因为根据新政策,他每年能省下240720元税。 

  细算一下,按照政策推出之前计算: 房产税=1240万元×(1-30%)×1.2%=10.416万元;土地使用税=18元/平方米×900平方米=16200元。张先生每年仅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两项就要缴纳120360元的税金,2年就是240720元税金。 

  意义 

  政策实施有利于降低创业成本 

  省地税局副局长沈德生昨日表示,这些政策有利于降低创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另外,我省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营业税起征点上调到20000元后,将为全省4.8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减免税4.5亿元;微型企业执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也将减免税约4.4亿元。 

  对新办企业2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将为全省新办企业每年免税6亿元左右。对创业孵化基地5年内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政策,每年减免税约1700万元。 

  近日,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松表示,强调税收政策来发展民营经济还不够,相关配套政策也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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