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会计报
3月11日,在甘肃代表团开放日,《中国会计报》记者针对甘肃是否有争取营改增试点打算、营改增将会给甘肃带来哪些影响等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
张勤和表示,国家在上海、北京等12个省(市)、计划单列市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是继增值税转型后,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甘肃一直密切关注试点的进展情况,并对照试点方案,就改革对甘肃省的影响进行了多次模拟测算。
从测算情况来看,“营改增”后,甘肃省地方税收在短期内是短收的,财政支出会有所增加。这些影响主要包括:一是原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因可抵扣范围扩大,避免了重复征税,减少了地方税收;二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降低后,减少税收;三是原一般纳税人因进项税额增加而少缴增值税,按现行财政体制,地方留成部分也相应减少。另外,部分行业税负暂时增加,需要财政专项补助,将增加财政支出。这些因素归结起来,按照2012年数据测算,预计甘肃省“减收增支”约为11亿元。
“但从长远来看,实施‘营改增’试点后,将对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张勤和认为,一是甘肃省现有企业中,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占比很大,“营改增”后,税负将下降40%左右,有利于促进企业自身发展。二是甘肃省作为全国老工业基地之一,尤其是装备制造业有较好的基础,“营改增”后,有利于促进甘肃省传统装备制造业的改造提升。另外,“营改增”后,有利于加快甘肃省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促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物流节点。
谈到目前的准备工作,张勤和表示,“根据中央的安排部署,当前我们的重点是要会同国税、地税等部门,积极着手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纳税人确认及移交等,为我省顺利推行改革试点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