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广东模糊出台“国五条”细则未细化20%差额税只强调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5日发出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广东省版“国五条”的细化执行政策正式出炉。通知要求,广州、深圳市3月底前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要求,其他地区要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为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通知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地区要组织房管、公安、民政、税务、社保等部门,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购房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把好限购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要加强对各地稳定房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及时对该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细则还要求,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等。
记者注意到,“广版”五条落地细则中对备受关注的20%个税征收新政并未细化,仅提出“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对此,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认为,不细化,并不代表20%差额税的要求不会落实。中联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周庆亮也认为,“国五条”细则再加上“广版”五条落地细则,表明深圳在制定落地细则时,将会有更加具体、更为细化的依据,制定的措施也将会更有针对性,这对目前深圳楼市的走向将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广版”五条细则中特别提到了年度价格控制目标,意味着深圳将严格执行年度房价控制目标,这将对深圳未来房价走向起到关键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