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税务报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国税局获悉,福建“营改增”试点5个月来,“营改增”纳税人户数明显上升,结构性减税效应逐步放大。截至目前,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达34319户,比试点首月增加10360户,增长42.3%;有33344户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减税面达97.2%;试点纳税人共申报入库增值税5.7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纳税人减轻负担2.3亿元。
据福建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营改增”试点减税效应呈现出“两增一减”的良好态势。即试点纳税人数量和减税面不断增大,总体税收负担进一步减轻。以最近两个月为例,3月份试点纳税人应纳税款比2月份减少6828.9万元,下降34.3%。其中,研发和技术服务业税收降幅高达62.8%,减收1729.07万元。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营改增’有助于福建承接台湾现代服务业转移,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目前,减税对促进福建企业转型升级、带动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已经显现。”最近5个月,福建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迅猛,试点现代服务业企业增加9529户。在试点纳税人中,文化创意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两个行业所占比例最高,分别为27.6%和23.8%,新办企业多达3019户和2758户。与此同时,“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发展也有明显推动作用,试点企业净增加83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