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代商报
“营改增”改革再次提速。4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这就意味着辽宁“营改增”大门届时有望开启。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国税局获悉,辽宁何时加入“营改增”阵营的具体时间表仍未确定,但已经完成前期预算工作,目前正与各相关部门协商具体操作细节。
“营改增”扩围早已成共识,但时间表和路线图一直不够明晰,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全国推广的时间,也为未做好“营改增”前期准备的省市敲响警钟。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自2012年1月在上海试点以来,陆续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省市和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纳入试点。今年年初,河北、河南、山东等10个省市也要求今年加入“营改增”试点。
资料显示,2012年营改增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减税面超过90%。其中,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幅度达40%。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在此次会议上,除了列明了推出时间外,“营改增”试点领域也有所拓宽,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
辽宁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内容庞杂,涉及到的企业数量、实施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等都需要通过精确的测算。需要财政、国税、地税等多部门共同协作才能顺利推出,如果辽宁成为试点地区,预计将会为部分行业减税数十亿元。”
业内专家表示,调整分成比例不仅要做到税种之间平衡,更要维持中央和地方税收比例实现财权、事权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