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山网
记者从新疆自治区国税局获悉:为确保8月1日我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与全国同步实施,自治区国税系统“营改增”试点工作目前已进入倒计时。
据悉,试点准备工作分为启动、准备、模拟运行、实施四个阶段。在4月至5月初的启动阶段,自治区国税局党组成立了由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佟伟任组长的自治区国税局“营改增”领导小组,确定了试点准备工作方案并部署工作目标,起草了《试点工作分解计划表》。
自治区国税局货务和劳务税处负责人吴绩敏说,5月11日至6月30日为准备阶段,期间自治区国税系统将接收各地地税部门移交的税源资料,并完成试点纳税人的审核确认工作;各地国税机关将组织开展基层税务人员和试点纳税人培训工作;测算并上报增值税专用发票、各类普通发票印制计划,自治区国税局将做好专用发票计划上报、普通发票的印制和入库工作;办理试点纳税人税务登记,完成税种鉴定、发票核定,开展一般纳税人认定等工作;做好硬件设备购置和系统软件的升级、联调工作;完成综合征管系统、各税收业务系统的改造、衔接工作。
7月为模拟运行阶段。各地国税机关将完成税控设备的发行、发票发售等工作;组织开展模拟运行工作;开展个体户定额批量核定工作、税收优惠资格认定工作;各类发票入库到位;签订财税库银三方扣款协议并录入征管系统,完成纳税人税款入库准备等工作。8月1日起正式运行“营改增”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