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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营改增”后全市税负下降21%

来源: 舟山在线
    记者日前从浙江舟山市国税局获悉,我市营改增试点自2012年12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累计为试点纳税人净减税2800万元,减税幅度达21%,其中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40%,一般纳税人中有七成税负也出现了下降。目前来看,“营改增”试点的直接效应初步显现,实现了全市结构性减税、企业整体税收负担下降的预期目标。

    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6529户纳税人中,一般纳税人700多家,占11.2%,小规模纳税人近5800家,占88.8%.按行业划分,交通运输业占75%,现代服务业占25%.营改增试点有效降低了企业税负,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交通运输业是最大获利者

    根据测算,交通运输业将是营改增试点的最大获利者,其税率为11%.因增值税实行环环抵扣,行业主要成本如燃料、修理费和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税率为17%,只要燃料成本占比在47%以上的,税负都在3%以下。今年1至4月,全市交通运输业平均税负只有2.54%.“以燃料成本占了70%的港城公交公司为例,燃料支出可取得增值税发票,且新购置车辆固定资产也可抵扣,公司实际税负低于1%.”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傅国忠告诉记者,长期来看,交通运输业在营改增试点后总体税负下降,仅有个别企业税负上升。“税负上升的企业主要是陆路运输企业,因其过路过桥费占成本的30%,这部分支出依然属于缴纳营业税的范围,且燃料费方面,营改增试点还未在全国铺开,有些加油站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针对这部分在试点期间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我市出台了超税负返还政策,通过财政补助的形式予以扶持。

    海运业作为我市服务业的支柱行业之一,在世界经济低迷的大环境下,普遍不景气,营改增试点对其减税效果还不明显。但根据测算,随着行业复苏,企业设备更新的加快,其税负将大大下降。“我们依据现行营改增政策对前五年全市6家海运企业的销售收入、原料消耗和固定资产购进等情况进行了测算,海运业税负只有1.25%,远远低于现在3%的营业税。”傅国忠说,由于营改增试点中固定资产采购可以进行抵扣,届时还将带动试点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未来,专业化公司将在我市逐步发展壮大

    与老税制相比,营改增有效消除了重复征税,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得以打通,这对工业企业、商品零售业和现代服务业来说,又促使其加快社会分工与协作,促进市场细分。“原来企业主要缴纳营业税,为了减少重复交税,经常搞‘大而全’,比如自己搞运输、仓储。营改增后,企业可以放下包袱向专业化细分发展,将一些服务外包出去。”傅国忠说,营改增对我市带来的影响还远不止减税这么简单。未来,还将促进工业领域专业化分工,做大做强研发和营销,使企业结构从“橄榄形”真正转变为“哑铃形”,产业层次从低端走向中高端;而且会促进一些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成为效率更高的创新主体,实现主业更聚焦、辅业更专业。“未来,专业化公司将在我市逐步发展壮大。”

    据悉,从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同时“1+6”模式改为“1+7”,将广播影视作品制作、播映、发行纳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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