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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用管理模块堵住“营改增”风险口

来源: 中国税务报  
    近日,天津市国税局研发了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模块。该模块将以前的事中、事后审核移到事前审核,有效降低了代开货运专用发票风险,经过试运行和全市推广应用后,效果初步显现。

    自去年12月1日起,天津开始实行“营改增”试点。为进一步做好税务机关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防范不法分子以虚假业务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降低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管理风险,天津国税经过反复调研,将运输工具(车辆)作为管理重点。纳税人办理代开发票前,要先到税务机关代开货运专用发票窗口登记相关信息。税务机关的管理模块审核通过后保存登记信息,将运输工具(车辆)每吨、每30天营业额达到一定数额作为预警值。低于预警值的,正常代开发票,高于预警值的,作为核查重点。一旦发现企业营业额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马上要求该户企业转为一般纳税人。天津市国税局还研发了与管理模块配套使用的纳税人代开发票货运业务采集软件。纳税人办理代开发票的货运业务,可由税务机关代开货运专用发票窗口人工录入,也可到代开货运专用发票窗口拷贝上述采集软件,自行安装并录入货运业务,通过网络或移动媒介递交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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