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连天健网
5 月16日,记者在大连市国税局获悉,从2013年8月1日起,我市 “1+6”个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将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6”即部分现 代服务业的六个行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据介绍,现行的增值税税率为17%和13%, “营改增”在此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关于试点后税负增减的情况,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崔金发表示,在“1+6”行业中,交通运输服务中部分陆路运输和内河航运企业的税负增加可能较为明显,物流服务、动产租赁服务的税负稍有增加;而其它试点 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咨询服务以及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服都是减少的。而在税服增加的行业中,差异最大的就是交通运输业。 把交通运输业细分来看,航空运输是大幅度减税的,水路运输是基本持平的,只有陆地运输在试点初期税负会有较明显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