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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来源: 南宁晚报
    近日,从盘龙区国税局了解到,“营改增”试点将于今年8月1日实施到位,9月1日正式申报,在不增加纳税人额外负担的基础上实现无缝对接、新旧税制顺利转换。

    据介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攻坚时间制定的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何谓“营改增”?意思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简单地说,一个产品100元,生产者销售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5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100元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同样,“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

    此次试点范围交通运输业是指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实施“营改增”试点以后,交通运输业由营业税税率3%改为增值税税率11%;部分现代服务业由营业税税率5%改为增值税税率6%,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增值税税率17%,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提供的研发和设计服务适用零税率,向境外提供的其他服务免税。

    盘龙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该局成立组织领导小组,在辖区积极做好政策培训、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做好干部及纳税人的培训工作,使干部、纳税人能够尽快熟悉掌握“营改增”的相关政策及各项工作流程,特别是对抄报税、扣缴税款、代开发票等业务加强具体指导,为“营改增”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

    同时,正在对接“营改增”企业的有关数据信息核对采集准备工作。如税务登记信息核实、税种信息、票种信息、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委托缴款三方协议签订等等信息核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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