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原新闻网
提要:从8月1日开始,我市征税方式将发生重大变革,“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全面推行。记者了解到,连日来,市国税局先后多次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以确保“营改增”的迅速准确推进。
从8月1日开始,我市征税方式将发生重大变革,“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全面推行。记者了解到,连日来,市国税局先后多次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以确保“营改增”的迅速准确推进。
据了解,“营改增”就是税务部门的征税方式从按营业税征收改为了按增值税征收。简单地说,原来的营业税征收方式是对产品的所有交易环节进行全额征税,而新办法则只对交易环节中增加的金额进行计税,这样就避免了重复征税,自然也就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比如说,生产者以100元的价格售出某产品,并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买入后以150元的价格售出,那么他在上一个交易环节缴纳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缴纳相应的税金。
“营改增”在全国部分试点已经推行一年多,从今年8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市国税局负责人介绍,实施“营改增”试点,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目前,试点地区的效果正在显现,一方面,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从制度上得以消除;同时,试点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原来下降40%左右;另外,随着试点后增值税抵扣范围拓宽,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和扩大了内需。
此次我市“营改增”试点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等四大类运输服务)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和发行)。在税率设置上,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实施“营改增”后,可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这将有力地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根据市国税局对“营改增”税收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国税部门将在5月31日前完成管户接收、资料接收、内外部培训资料编印、相关征管系统升级等准备工作;6月30日前完成征管系统联调升级,试点纳税人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电子征管数据的接收、核实、补录,内部政策业务培训等工作;7月31日前完成防伪税控系统和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的发行、安装和企业端升级调适,试点纳税人各类发票的领购,纳税人政策业务培训等工作。8月1日起各试点纳税人能够顺利开出增值税发票,9月1日起试点行业纳税人能够正常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