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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营改增”扩围万事俱备

来源: 合肥日报  
 
    作为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城市之一,合肥已做好“营改增”扩围准备,并将及时启动广播影视业试点。记者昨日(13日)获悉,自去年10月1日起试点以来,合肥“营改增”行业整体税负下降21.99%.

    广播影视业8月1日试点

    据了解,今年8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推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在册“营改增”纳税人19445户,比去年10月底增加11572户。试点以来,累计征收改征增值税6.53亿元,“营改增”行业整体税负下降21.99%.

    经过测算,合肥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企业共有75户。以2012年数据统计,合计收入3.69亿元,缴纳营业税1215万元,测算应缴纳改征增值税约900万元,行业整体税负下降26%左右。目前,合肥广播影视试点企业已移交国税部门,届时将对核实的企业全面开展模拟运行、业务培训,确保衔接有序。

    加快大型企业主辅分离

    要实现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大型企业主辅分离成为必须。据合肥4月份申报数据统计,全市既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又申报缴纳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7870户。这部分企业属于将相关试点业务剥离,分开核算,缴纳改征增值税。

    另据了解,合肥去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上大型制造企业(集团)90户,其中,国有企业24户,其他类型企业66户。为加快企业主辅分离步伐,合肥市还将为其分离企业注册、登记开辟绿色通道,并对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进行灵活界定。对年应税收入未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分离企业,只要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将依据企业要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需要说明的是,一般纳税人可按照11%或6%税率,自主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辅分离企业享受惠政

    在“营改增”试点期间,为鼓励合肥大型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合肥还专门出台政策,兑现范围涉及大型企业分离交通运输、研发与技术、物流辅助、文化创意、有形动产租赁、信息技术、鉴证咨询等生产性服务而新设的企业。

    企业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企业将享受到一系列优惠政策。按其对地方税收的贡献程度,将由市财政按增量部分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的比例安排企业扶持资金。在分离过程中,涉及土地、房屋等资产、股权变动产生的税费,市财政将按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减免或补贴。

    除水、电、气等要素价格与工业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外,合肥还将在资金上对分离后新设服务企业优先予以照顾和倾斜,并在重大项目上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给予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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