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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对税负上升企业财政扶持


来源: 山东日报  
 
    12日上午,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赵莲珍及省国税局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做客齐鲁网和山东省政府网联合打造的《政地有声》及齐鲁网《税务频道》直播间,就“山东‘营改增’”话题与齐鲁网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现场解答网友提出的问题。

    网友:关注自身行业是否纳入营改增

    在直播访谈中,记者发现,不少网友都向省国税局提出了自己所处的行业是否被纳入此次“营改增”试点范畴。赵莲珍指出,自今年8月1日起,省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将缴纳增值税而取代缴纳营业税。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凡是符合上述行业的,均纳入“营改增”范畴。

    对此,山东省国税局也提醒广大网友以及纳税人,山东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确认、信息核对等工作已基本完成。但仍有部分纳税人在观望、犹豫,对是否参与营改增试点存有疑虑。根据政策规定,属于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均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认定申请。请相关纳税人,按照《公告》及税务机关的要 求,尽快提出认定申请,并办理信息核对、税务登记、税种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相关涉税事宜。

    金融行业的营改增将在“十二五”内实行营改增

    在直播访谈中,不少金融行业的网友提出金融业是否会进行“营改增”以及营改增推出的时间安排。

    赵莲珍局长指出,根据国家税制改革安排,“十二五”期间完成营改增工作,那么也就意味着金融行业最迟要在“十二五”内实行营改增,具体的时间安排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为准。

    营改增“试点企业税负变化不一 财政扶持税负上幅较大企业

    我是一家企业的财务会计,我看到我们营改增实施后新设置的税率比原来缴纳营业税的税率高,感觉我们的税收负担更为沉重了,而营改增不是说减负的吗?

    直播访谈中,有网友提出疑问,其所在的企业在“营改增”后,要缴纳的增值税比之前的营业税还高,为什么没有“减负”呢?

    山东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的宋永信处长解释,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这次改革的目的就是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的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但实际运行中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纳税人税负变化不一。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普遍下降。由于改征增值税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且计税依据为不含税销售额,现代服务业原营业税税率为5%,改征增值税后税 负将下降2.1个百分点,降幅为41.8%,下降最为明显;交通运输业原营业税税率为3%,按不含税销售额改征增值税后税负将下降0.09个百分点,降幅 2.9%,也略有下降。

    一般纳税人降多升少。与原营业税税率相比,虽然交通运输业由3%上调为11%,现代服务业由5%提高到6%.但由于营业税是按照营业额全额计税,增值税是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后计算征收的,因此试点前后纳税人税负变化不能以两者税率作简单的比较。从企业层面讲,因为企业成本结构、发展阶段、经营模式不同 等原因,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初期,可能出现税收负担增减不一的情况,但整体而言降多升少。从上海试点情况看,有20来个行业实现税负下降,但也有6、7 个行业税负有所增加。

    针对改革试点初期个别企业税收负担增加的问题,上海市相应制定了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我省也将出台相应政策,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负上升幅度较大的试点企业实行财政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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