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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个别因“营改增”税增企业将获补助

来源: 大众网
    8月1日,山东省“营改增”试点正式启动。届时,山东个别企业的税负将有所增加,全省短期内财政收入也将减少。为此,大众网记者采访了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他表示,大部分企业都会在“营改增”试点中减负,而个别增负的企业也将获得财政补贴。

    从前期“营改增”试点城市上海来看,“营改增”以后,95%的企业是减负的,只有5%的企业增加税收负担,而且短期财政收入也会减少。对于短期财政收入减少的问题,于国安说,“营改增”试点将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培植财源。从长远看,财政收入是增加的。另外,财政部门也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尽量保证年初预算安排的民生事项落实到位,不受其影响。

    于国安表示,从整体来看,“营改增”统一了服务业和制造业税收制度,打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使广大试点纳税人和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普遍享受到减税带来的好处,特别是小规模试点纳税人受益最为明显。这项改革有利于助推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加社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促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和服务外包,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扩大服务贸易出口,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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