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专家建议,对营业额超出两万元部分征税更利于税负公平
本报济南8月5日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郭勇) 自8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据估算,济南每月将有约2.2万户企业因此受惠。有专家建议对两万元以下的月销售额统一免征两税,企业只需对超出2万元部分缴税,更有利于税负公平。
由于企业月销售额是变化的,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也在动态变化。济南市国税局依据上半年企业实际申报数据测算,每月平均有近2.2万户企业符合增值税免税条件,每月总计免税120多万元。另外,以增值税税款为计税依据、合计税率10%的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将减免12万元左右。据济南市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任宏新介绍,要等到9月相关企业缴纳8月税款后,这项新政的实际免税数据才能计算出来。
据了解,2011年11月1日起,国家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大幅上调,大大减轻了个体工商户税负。但由于相关起征点适用范围的规定,小微企业不能直接从中受益,导致与个体工商户规模相仿的小微企业税负相对较重。此次调整有利于税负公平。任宏新认为,此项优惠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税收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市场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