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南京日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自今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获悉,按照初步估算,我市可以享受营业税暂免征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约有6.2万户,一年免税约5500万元。
“这个政策来得太是时候了,为我们企业解了燃眉之急,有助于帮我们渡过难关。”雨花台区一家餐饮店的负责人姜先生说,自己大学毕业后,于2011年末在宁南汽配城附近开了一家店,为周边商户提供餐饮服务。可不久后,汽配城就开始拆迁,店里刚刚集聚起来的人气一下子没有了,经营陷入了困境。姜先生为此动了不少脑筋,原先主要靠客人上门堂食,现在改为网上订餐送外卖,每月营业额只有1—2万元,勉强维持着运转。
当姜先生从雨花地税局了解到这一刚出台的优惠政策后,心头的愁云消散了不少。他算了一笔账,餐饮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以月营业额2万元来算的话,公司每月可免交1000元的营业税税款。虽然数额不大,但就公司目前的情况而言也是雪中送炭了。“目前,从润泰市场拆迁后搬到我们公司附近的300多家商户正在装修。到了明年初,这些商户正常运转起来了,我们的情况就会慢慢好转起来。”姜先生说。
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根据企业2012年报送的财务报表数据测算,我市享受本次营业税暂免征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约有6.2万户,预计一年减免税收约5500万元。此次调整将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另外,记者前期还从市国税部门获悉,根据他们的初步测算,我市约有6.5万户的小微企业可以受惠于本次增值税暂免征收的优惠政策,一年免税约2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