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青海日报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开展“营改增”试点行业虚开骗税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统一部署,青海省国税局、青海省地税局联合发出通知,并成立省级领导协调小组,从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打击“营改增”试点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省以“营改增”为重点的税制改革顺利推进。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营改增”试点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的涉税违法行为,整治的行业是以陆路运输为主的交通运输企业和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企业。专项整治主要内容是全面核实试点行业企业提供应税服务的真实性,收入确认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项税额的抵扣是否符合规定,差额征税项目在销售额中的扣除是否符合规定等。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取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统一部署,税政、征管、稽查三部门联合行动,做好检查预案、确定重点检查对象、针对疑点重点排查问题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实效。对于业务交易真实、但开具或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导致少缴税款的企业,将依法补征税款和处以罚款;对于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目的设立或严重扰乱税收秩序的“空壳企业”,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依法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将加强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进一步提高试点行业企业的纳税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