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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明确营改增个体定额核定细则

来源: 新疆国税局网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明确营改增个体定额核定有关事项。根据公告,主管国税机关以原地税机关核定营业税营业额作为增值税定额核定依据,用原营业税营业额换算为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混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分别核定定额的,以两局较高定额作为核定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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