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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应对社保税 建议阶段降费率

  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份陆续召开会议,落实国务院精神,确保社保征管主体转变工作平稳过渡,确保企业负担总体不增加。有地方税务系统人士建议,可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方案,或按企业税收贡献设计比例减免社保费率。

  以前是“跑冒滴漏”,现在是“颗粒归仓”。

  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的一位人士对“社保转税”的理解。他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社保转税后,从地方角度看,可能没有太多的办法来降低企业必须的成本。”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从2019 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即社保转税。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各地税务系统的社保处已在试运行,专门处理社保征管主体衔接等问题。

  根据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份陆续召开会议,落实国务院精神,确保社保征管主体转变工作平稳过渡。

  记者获悉,这一工作在江苏已完成。江苏省从2000年7月1日起就已明确社保改由地税部门征收,明确了基本流程,在商业银行设立社会保险费待解户,专门用于社保的征缴和汇解,划入财政部门设立的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并规定各级政府可从社保年度征收计划中的0.6%-0.8%用于地税部门征缴费用。

  另一方面,面对“社保转税”可能带来的用人成本变化,企业也主动通过制订社保筹划方案来进行应对。

  税务部门征管能力更强

  2018年8月底,常州一家企业被法院裁定要缴纳社保。

  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采访调研看,该企业社保之前由人社部门征管,法院之所以支持,其本质是强调国地税体制改革后职能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也就是说法院认定新成立的常州税务局同样具备此前地税和国税的功能。

  根据协商,该企业最终的完善方式是等员工退休时逐一进行一次性缴清。尽管该企业因主要负责人的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清算,但可变卖资产完全可实现债务等支出的平衡。

  原本社保由人社部门执行委托税务征收,改革后则征收改为税务。社保的缴纳主要是基数核定和征收,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是关键。改革之前,这两个数据都是由企业向人社部门主动申报,也就是人社部门按照人头实施征管,企业可能存在少报现象。但转由税务来实施后,因为企业要缴纳所得税,税务部门就掌握了企业比较真实的员工人数和工资总额。

  过去企业的社保,分具体情况由当地人社部门或原地税征管。从全国31个省份的社保缴费看,由人社或原地税征管的大约各占50%。

  在实践中,大多数地方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或最低工资标准来核定。考虑到现实的成本压力,形成了一部分企业员工不交保险,一部分企业员工按照低基数交,完全按照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交社保的企业并不多。

  根据2018年《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社保缴费基数不合规企业占比73%,其中31.7%的企业按照最低标准缴费。

  有税务师告诉记者,一家经营火锅生意的企业,约有50位员工,其净利润近300万元/年,但只有20%的员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如果要完全合规,所有员工全部足额交五险一金,企业成本增加约150万元/年。

  多个地方政府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为了招商引资,各地政府有时会放松对社保缴费的监管和执行。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郑春荣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国地税合并后,税务部门执行国税的垂直管理模式,征管力度得到空前强化。而依据有关征管法,税务部门的理念是,“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劳动密集型企业主动应对

  从现有的改革和实践看,要求企业全员缴纳、全员足额缴纳已是定局。

  2010年-2011年期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跟随某调研组针对“企业员工是否自愿缴纳社保”进行调研。调研对象是以社保由人社部门征管的企业,结果显示,一方面职工个人缴纳后对直接经济所得侵蚀较大,主观上不积极;另一方面企业则更多倾向于不缴或少缴,以减少成本支出。

  按规定,社保包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从江苏的情况看,如果足额缴纳,以最为主要的基本保险和医疗保险看,两项合计参保单位应按职工工资的31%为员工缴纳。

  多位涉税研究人士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人力成本占比多的企业面临的压力最大。记者查阅某龙头火锅企业的招股说明书,发现企业一次性补交了过去三年的五险一金合计近9000万元。

  某互联网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人工成本约占到总成本的40%,如果社保合规缴纳,则人力成本会上升到接近60%。

  该负责人和财务以及税务等核实过,企业为员工缴纳的部分平均2000元/人/月。

  企业因各地政策、产业等具体情况不同成本会有不同。事实上,企业的主动应对已走在前面。有企业主动寻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社保筹划。

  江苏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位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们出方案,核心在于降低应计缴基数,可以降低企业的社保、公积金以及其他非税费用。”

  一个合规的办法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如果选择业务外包或职工工种外包,这种“灵活用工”的方式可以降低22%的社保成本。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有的企业内部开始化大做小,给员工赋能,把雇佣转为合伙,把工资转化成内部的分红等相对合规的方式来降低社保入税带来的影响。

  上述互联网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增加员工的收入,有企业与员工签署了两份用工合同,分属两个不同的城市。选经济发达城市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开一份工资合同,以满足员工社保等缴费需求,以解决如就医、入户、买房、上学等。而另一份合同,让同一个员工按照兼职方式从另一个城市的子公司领取报酬。

  该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兼职收入高于工资,因此所有的员工都赞同,其是否年满12万元由个人自己申报个税,与公司无关。”

  从国家层面看,怎样的降费方案才能兼顾到各方利益?

  考虑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由国务院制定(人社部具体管理),因此有江苏税务系统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可以在特定时期由国务院批准减免征收办法,即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可设计社保费率在几年内按一定比例减免,比如3年内按70%、80%、90%缴纳。或者按企业税收贡献设计比例减免社保费率,如可按年度纳税与社保征收基数的比例来计算减免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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